應對常見雲策略陷阱的十種方法
許多組織沒有雲策略,執行領導者應遵循這 10 種方法來啟用雲策略,從而為其組織提供最大利益。
概述
· 許多組織認為其雲策略只有與IT部門相關。他們的 IT 職能部門在沒有組織其他部門的投入的情況下制定他們的策略,然後嘗試將其“出售”給其他企業。
· 許多組織認為他們不需要雲退出策略,因為他們不期望從雲中帶回任何東西。制定退出策略的人往往專注於從合約中解脫,而忽略了數據所有權和出口費用等重要問題。
· 組織通常認為他們已經制定了雲策略,而實際上他們只是制定了雲實施計劃。這意味著他們沒有考慮業務成果或問“為什麼要使用雲?”
· 許多尚未制定雲策略的組織認為現在創建雲策略為時已晚,因為他們已經在使用雲計算,從而加劇了他們的錯誤。其他人則認為,制定策略需要他們將所有內容都遷移到雲端。
建議
希望啟用雲策略並最大限度地提高其有效性的執行領導者應該:
· 確保跨職能領域參與其形成。利用人力資源、法律和財務部門以及其他業務部門的專業知識。
· 請確保有一個退出策略,給予敏捷性,使組織以應對不可預見的後果的事件。確保其範圍廣泛且合理,涵蓋備份、數據所有權、可移植性和鎖定等問題,以及法律和合約問題。
· 鼓勵將雲策略與實施計劃分開,使策略成為決策階段。將關於如何選擇供應商、將工作負載遷移到雲以及管理雲計算的使用轉移到雲實施計劃中。
· 支持創建雲策略,解釋為何使用雲計算並描述其在組織中的作用。確保策略是一份彈性的文件,經常更新以提高其有效性。
分析
以下是執行領導者應採用的方法,以避免出現 10 大雲策略錯誤:
組織在製定雲計算策略時最常犯的錯誤是認為它只與IT部門相關。但雲計算不僅僅與技術有關。例如,那些在人力資源,法律和財務部門具備的技能和知識,這將使他們的投入到雲的策略價值。雲採用將影響組織中的每一個職能。執行領導人應與跨職能部門的同事合作,以確保他們:
1. 為雲策略做好準備
2. 為整體策略做出貢獻,以確保成功採用
3. 尋找雲的使用可以使其特定功能領域受益的方式
此外,管理通常是雲策略的一部分,因此每個職能部門的同行都應該成為策略和管理討論的一部分。
方法2:確保制定退出策略
退出策略概述了在需要時將組織從雲決策中退出的注意事項。然而,許多組織認為他們不需要退出策略,因為他們不希望從雲中帶回任何東西。雖然從雲端回到傳統的數據中心是少見的,但最重要的還是要制定退出策略,即使你可能永遠不會使用它。這項工作還應考慮更換供應商的可能性,而不僅僅是將工作負載帶回本地。
實際退出特定服務的細節會有所不同,並將在操作練習中更詳細地考慮。一些監管機構,主要是歐盟和那些專注於金融服務的監管機構,正在強制執行退出策略。出於多種原因,退出策略至關重要,包括:
· 將您的全部或部分資產從一個雲供應商轉移到另一個。
· 為不可預見的事件制定應急計劃,包括影響組織雲使用的事件。
默認情況下,雲策略應啟用向上擴展,但也應向下擴展。因此,除了“退出”之外,執行領導人還應確保還有“縮減策略”,這在當今的環境中非常有用。
方法 3:將雲策略與實施計劃分開
許多組織將雲策略與雲實施計劃(也稱為雲採用計劃或雲遷移計劃)混淆。但必須先制定雲策略。這是組織決定雲計算將扮演的角色(如果有的話)的決策階段。接下來是雲實施計劃,將雲策略付諸實施。
策略規劃始於組織的最高層(從 CEO 和董事會開始)並描述組織的願景。雲策略是組織三層策略規劃架構中下一層的一部分,其他策略規劃如數據中心策略、安全策略和架構策略。雲策略必須與其他策略和組織的願景保持一致。
通常有一個現有的安全策略可能是也可能不是最新的。安全策略甚至可能聲明組織不應使用雲計算。在這種情況下,設計雲策略將違反安全策略。此處的一致性至關重要,通常涉及責任方之間的談判。
有時,雲實施計劃被稱為策略文件,可能超過 20 頁,而且非常詳細。如果有這樣的文件,執行領導應該讓相關利益相關者將其重構為兩個單獨的文件:雲策略和雲實施計劃。
許多組織認為,如果他們已經在使用雲計算,那麼制定雲策略為時已晚。組織必須問他們為什麼使用雲計算以及它的作用是什麼,如果這些問題無法回答,或者答案沒有記錄在任何地方,組織則需要製定雲策略。
雲策略將首先考慮組織已經完成的工作。執行領導應要求其直接下屬評估其組織對雲計算的使用情況。要求他們檢查和記錄:
l 成就
l 錯誤
l 得到教訓
雲策略應該反映所學到的東西,並確保不會重複任何已經犯過的錯誤。靈活的運用策略對其成功至關重要。
不要將雲策略等同於“我們正在將一切遷移到雲中”。它阻止了許多人制定雲策略,因為他們認為這意味著他們將被迫開始對所有事情使用雲計算。
執行領導者在推動制定策略時應該保持開放的心態——他們不應該在開始之前得出任何結論。出於這個原因,最好由雲技術專家以外的其他人來設計該策略。為此,他們應該與企業架構師合作。
許多組織將其雲策略與數據中心策略混為一談。他們可能計劃關閉他們的數據中心並將其稱為他們的雲策略。但這不是雲策略。執行領導人應確保其組織的雲策略和數據中心策略是分開的。但是,他們還應該與相關利益相關者合作,以確保雲策略與組織數據中心策略和任何其他影響雲計算在組織中扮演的角色的策略計劃保持一致並納入其中。
你使用雲計算的策略不應該是,“首席執行官是這麼說的。”許多組織採用雲計算是因為執行領導人認為這樣做會節省成本,但是高強度計算並不總是能省錢,而且僅憑這一目標不應構成雲策略的基礎。
執行領導者應確保雲策略基於實現目標業務成果和業務需求。通常目標是實現:
l 成本節約和效率
l 敏捷、速度和創新
為了實現這兩個目標,執行領導者應該與他們的下屬合作,檢查遷移到雲的驅動因素。雖然兩者都需要,但優先順序還是必要的。
敏捷可能意味著縮小規模,這在某些情況下可能與擴大規模一樣重要。雲策略開發是一種權衡練習。
一些組織只是遵循一個供應商的雲產品來追求單一供應商的雲策略。但這不僅不是一個真正的策略,它也沒有考慮到多種類型的雲服務以及大多數供應商不提供所有服務的現實——尤其是在 SaaS 級別。然而,雲計算不僅僅是基礎設施即服務 (IaaS)。它還包括平台即服務 (PaaS) 產品以及集成的 IaaS 和 PaaS 產品。
要利用雲計算,請支持包含不同選項的雲策略:
· 雲——IaaS、PaaS 和 SaaS
· 多雲(使用來自多個公有雲供應商的相同類型的雲服務和功能)
· 混合(使用不同類型的 IT 解決方案協同工作)
· 分佈式雲
· 非雲
大多數組織從一個雲IaaS供應商開始。由於他們在開始之前通常沒有制定雲策略,他們逐漸開始考慮過於依賴一個供應商的後果。然後他們會考慮諸如退出策略和多雲等原則之類的事情。
制定廣泛的策略。確保它適應多種類型的場景、多種雲服務、多個供應商和非雲環境。
外包雲策略可能聽起來很有吸引力,但不要這樣做。相反,使用第三方進行實施,這是一種經濟高效的方式。
供應商可能會為客戶推廣雲策略,例如,將其工作負載的 30% 在雲中轉移到明年的 40%。這些措施通常比組織的策略更符合供應商的策略。因此,雲策略不應基於它們。
對於許多組織來說,雲優先是一個很好的原則,應該包含在他們的雲策略中。雲優先方法意味著如果有人要求投資並且它符合相關標準,他們構建或放置這個新項目的默認位置是在公有雲中。他們需要一個很好的理由把它放在其他地方,但是雲優先原則不應該強迫用戶使用雲;這是一項僅限雲的政策。
然而,僅僅說明組織是雲優先並不是一個完整的雲戰略,這只是其中的一方面。